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7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31126026A號
附件:計畫圖(比例尺三千分之一)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四階段)」案自113年8月29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3年8月5日台內國字第1130808401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3年8月29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臺南市關廟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