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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變更內容第152案南廠段742地號)(高密度住宅區(附)為商1(附)商業區)案」自113年8月2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3-08-19 下午 04: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31089542A號
附件:比例尺六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變更內容第152案南廠段742地號)(高密度住宅區(附)為商1(附)商業區)案」自113年8月2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3年7月31日台內國字第1130808128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3年8月2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及新營辦公室公告欄。
(二)本市中西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六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首頁(https://www.tainan.gov.tw)市政公告與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中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