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30449194A號
主旨:「變更臺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修訂「商(專)(附)」觀光藝文商業專用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自113年5月1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3年5月1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北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另計畫書檔案可至本府網站首頁(https://www.tainan.gov.tw/)市政公告與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中查詢下載。
市長 黃 偉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