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20382371A號
附件:
主旨:「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編號第2案及第4案(二王周邊地區))」自112年3月3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2年3月1日台內營字第1120802249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2年3月3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