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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甲種工業區)細部計畫(配合大成不銹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擴廠)」案自108年6月15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8-06-15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80636609A號
附件:計畫書及計畫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各1份


主旨:「擬定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甲種工業區)細部計畫(配合大成不銹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擴廠)」案自108年6月15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8年6月15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仁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及計畫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