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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西港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甲種工業區、「甲種工業區(作生態綠地使用)」及「甲種工業區(作綠帶使用)」) (配合南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擴廠)」案自108年3月29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8-03-29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328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80341363A

附件:

 

主旨:「變更西港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甲種工業區、「甲種工業區(作生態綠地使用)」及「甲種工業區(作綠帶使用)」) (配合南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擴廠)」案自108329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8314日台內營字第1080012037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8329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西港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