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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臺南市安南區「創(專)2(附)」創意文化專用區細部計畫案」案自108年1月3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8-01-02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71425785A號
附件: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擬定臺南市安南區「創(專)2(附)」創意文化專用區細部計畫案」案自108年1月3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8年1月3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1份。
四、本案計畫書、圖檔案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tainan/)市政公告與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d.tainan.gov.tw/UPBUD_sys/index)公告事項中查詢下載。

市長 黃  偉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