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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七-4案及專案小組會後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綜理表逕人10案先行核定)案」自107年12月20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7-12-19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71396815A號

附件:比例尺六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七-4案及專案小組會後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綜理表逕人10案先行核定)案」自107年12月20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7年12月10日台內營字第1070819502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7年12月2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安平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六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首頁(http://www.tainan.gov.tw/tainan/)市政公告與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d.tainan.gov.tw/UPBUD_sys/)公告事項中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