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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官田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住宅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六甲西側外環道工程)」案自107年12月10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7-12-10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127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71352701A

附件:計畫圖(比例尺三千分之一)及計畫書各1

 

 

 

主旨:「變更官田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住宅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六甲西側外環道工程)」案自1071210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71123日內授營中字第1070818825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7121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官田區公所及六甲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代理市長 李孟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