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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新營都市計畫(配合長勝營區暨公十公園整體規劃)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四點)案」自民國107年11月3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7-11-30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1129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71328986A
附件:計畫書1
主旨:「變更新營都市計畫(配合長勝營區暨公十公園整體規劃)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四點)案」自民國107113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71130日零時起生效。
二、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新營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
代理市長 李孟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