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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暫予保留第1案、第3案)」自民國107年7月2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7-07-24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20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70812439B號
附件:
主旨:「變更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暫予保留第1案、第3案)」自民國107年7月2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7年7月24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本府公告欄。
(二)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
(三)本市東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後附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tainan/)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d.tainan.gov.tw/UPBUD_sys/)公告事項中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