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安南區台17線以西)(配合台江國家公園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07年6月28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7-06-27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機關: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70659674A號
附件:比例尺六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安南區台17線以西)(配合台江國家公園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07年6月28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7年5月30日台內營字第1070808357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7年6月28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六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首頁(http://www.tainan.gov.tw/tainan/)市政公告與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d.tainan.gov.tw/UPBUD_sys/)公告事項中查詢下載。

代理市長     李孟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