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70389219A號
附件:計畫圖(比例尺三千分之一)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關廟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農業區、溝渠用地為河川區,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案自107年4月18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7年3月29日內授營中字第1070804855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7年4月18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關廟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代理市長 李孟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