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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麻豆工業區-麻佳路以北部分)細部計畫案」自107年1月18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7-01-18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118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70114305A

附件:計畫書圖各1

主旨:「擬定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麻豆工業區-麻佳路以北部

      分)細部計畫案」自107118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

      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7118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

   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麻豆區公所公告

   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代理市長 李孟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