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61387094A號
附件: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
部分溝渠用地為溝渠用地兼供道路使用)(配合南59線道路拓寬工程)
案」自107年1月19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6年12月20日台內營字第1060819019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7年1月19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
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麻豆區公所公
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代理市長 李孟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