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61177713A號
附 件:計畫圖(比例尺三千分之一)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鹽水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含都市計畫圖重製)(第一階
段)」案自106年11月20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5年10月19日台內營字第1050813674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6年11月2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鹽水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代理市長 李孟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