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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歸仁都市計畫(修訂住宅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幸福大樓重建)案」自106年9月30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6-09-30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60913445A號

 

主旨:「變更歸仁都市計畫(修訂住宅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幸福大樓重建)案」自106年9月30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都市計畫法第23條。

106年9月20日內授營中字第1060814557號函。

公告事項:

公告時間:自民國106年9月30日零時起生效。

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歸仁區公所公告欄。

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

 

代理市長 李孟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