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受文者 內政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3065699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主旨:檢送「變更佳里都市計畫(農田水利設施專用區為機關用地)(配合佳里區第三聯合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案」計畫書圖文件,請提交鈞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請查照。
說明:
一、計畫書35份、計畫圖35份。
二、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3年3月1日第128次(審議案件第1案)會議紀錄1份。
三、公開展覽計畫書、計畫圖、公告文、登報資料、政府公告、網站公告及公開說明會簽到簿各1份。
四、檔案光碟片1份。
正本:內政部
副本: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含附件)、臺南市政府民政局、臺南市佳里區公所、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市長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