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受文者:內政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3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017916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另送
主旨:檢送「變更白河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變更山上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及「變更新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等3案相關書圖文件,請審議。
說明:隨文檢送以下附件。
一、計畫書各20份、計畫圖各2份。
二、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4次(審議案件第六案)會議紀錄、第95次(審議案件第二案)會議紀錄、第96次(審議案件第三案)會議紀錄各1份。
三、公開展覽計畫書、計畫圖、登報資料、政府公告、網站公告及公開說明會簽到簿各1份。
四、檔案光碟片各1份。
正本:內政部
副本: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含附件)、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含計畫書個3份、圖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