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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機75」機關用地為「社 福3」社福用地)(配合内政部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案」計畫書、圖及有關文件,提請鈞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請查照。

  • 上版日期:111-11-16 上午 08:58:00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113934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檢送本市「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機75」機關用地為「社福3」社福用地)(配合内政部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案」計畫書、圖及有關文件,提請鈞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都市計畫案業經本市都市計晝委員會111年9月15曰第116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

二、函檢附旨揭都市計畫案說明書(内含審核摘要表) 各35份、計畫圖各35份及相關文件如下:

(一)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16次會紀錄影本1份。

(二)旨揭都市計晝案辦理公開展覽相關證明文件:
1 、公開展覽公告影本1份。
2 、公開展覽書、圖各1份。
3 、公開展覽登報周知影本1份。
4 、公開展覽刊登政府公報及網際網路證明1份。
5 、公開展覽說明會宣傳單暨公開展覽說明會簽到簿影本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