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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陳「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資料,惠請鈞部提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請鑒核。

  • 上版日期:111-06-17 下午 02:48:00

嘉義縣政府函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府經城字第111010339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主旨:檢陳「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資料,惠請鈞部提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請鑒核。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10月25日府經城字第1100230187號函續辦。

二、本案業依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於110年9月17日聯席審查會議紀錄修正計畫書、圖完竣,報請審議,檢陳本案相關資料如後:

(一)嘉義縣公告徵求意見、公告徵求意見登報資料、公開展覽公告、登報證明紙、公開展覽說明會簽到簿影本、公開展覽網路刊登資料、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嘉義縣政府公報影本各一份。

(二)臺南市公開展覽公告文、登報影本及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三)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於110年9月17日聯席審查會議紀錄2份。

(四)都市計畫書、審核摘要表(裝訂於計畫書首頁)各35份、計畫圖一式6份及PDF格式計畫書圖電子檔(光碟)1份。  

正本:內政部營建署

副本:臺南市政府、嘉義縣大埔鄉公所、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寰域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經濟發展處城鄉規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