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132822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主旨:檢送「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相關書圖文件,請提交鈞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請查照。
說明:隨文檢送以下附件。
一、計畫書20份、計畫圖2份。
二、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9月28日第106次會議紀錄1份。
三、公開展覽計畫書、計畫圖、登報資料、政府公告、網站公告及公開說明會簽到簿各1份。
四、公告徵求意見登報資料及公告文各1份。
五、檔案光碟片1份。
正本: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
副本:本府地政局、本府工務局、本府交通局、本市市場處、本市永康區公所、啟順開發顧問有限公司、本府都市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