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受文者:內政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8021103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另送
主旨:檢送「變更後壁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相關書圖文件,案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3次審竣,請提交鈞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請查照。
說明:隨文檢送以下附件。
一、計畫書20份及計畫圖2份。
二、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3次(審議案件第5案)會議紀錄1份。
三、公開展覽計畫書、計畫圖、登報資料、政府公告、網站公告及公開說明會簽到簿各1份。
四、公告徵求意見登報資料1份。
五、檔案光碟片1份。
正本:內政部
副本:本府都市發展局
市長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