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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西港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變更西港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及重製計畫圖自110年8月13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08-13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0908467A號

附件:主要及細部計畫書、現行計畫圖、重製後計畫新圖、計畫圖各1份

 

主旨:「變更西港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變更西港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及重製計畫圖自110年8月13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0年8月13日起30天。

二、公告圖說:公開展覽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計畫書、圖、重製後計畫圖各1份。

三、公開展覽地點及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民治市政中心)及西港區公所之公告欄。

(二)110年8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及下午2時整,假本市西港區複合式運動場舉行(地址:臺南市西港區新興街107巷32號)。

四、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五、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說明會現場採取以下防疫措施,敬請參加者配合:

(一)為因應實名登記制,欲參加說明會者請以書面載明姓名、電話、住址、參加場次等資訊,傳真至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報名(傳真號碼:06-6325430),說明會當天亦請攜帶身份證以供現場查驗。

(二)考量場地因素,為防範疫情擴散,請自行準備口罩並全程配戴,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耳溫38度以上、口溫37.5度以上、額溫37度以上或腋溫37度以上)、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不得參加相關活動。如有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內容相關疑問,歡迎致電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詢問(承辦人員:周小姐,電話號碼:06-6322231分機6682)。

六、因應最新疫情發展,有關說明會如配合中央疫情防疫政策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後續另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

七、說明會簡報影片已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


標籤:#西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