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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楠西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0年4月9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04-09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0404472A號

附件:

 

主旨:「變更楠西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0年4月9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2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0年4月9日起30天。

二、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計畫圖1份。

三、再公開展覽地點及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民治市政中心)及楠西區公所之公告欄。

(二)1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假本市楠西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行(地址:臺南市楠西區中正路230號)。

四、本次以「涉及重製圖部分計畫範圍界線調整」為再公開展覽範圍,故於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針對再公開展覽範圍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五、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說明會現場採取以下防疫措施,敬請參加者配合:

(一)為因應實名登記制,說明會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以供現場查驗。

(二)考量場地因素,請自行攜帶口罩並全程配戴,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耳溫38度以上、口溫37.5度以上、額溫37度以上或腋溫37度以上)、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不得參加相關活動。如有相關疑問,歡迎致電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詢問(承辦人:周小姐,電話:(06)632-2231分機6682)。

六、因應最新疫情發展,有關說明會如配合中央疫情防疫政策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後續另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

七、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


標籤:#楠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