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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原「文(小)二」學校用地、人行步道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案」自113年11月25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3-11-25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32272595A號

附件:細部計畫書及圖各1份。

 

主旨:「擬定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原「文(小)二」學校用地、人行步道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案」自113年11月25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3年11月25日起30天。

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本市仁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細部計畫書及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113年12月10日下午2時0分,假本市仁德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3段5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六、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都市發展熱門點閱─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公開展覽說明會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