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30332921A號
附件: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變更學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自113年3月26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3年3月26日起30天。
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學甲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四、再公開展覽範圍:再公展編號第5-1、第5-2及第5-3案。
五、都市計畫再公展說明會時間及地點:
(一) 說明會時間:民國1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
(二) 說明會地點:本市學甲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行(地址: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六、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再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七、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首頁(https://udweb.tainan.gov.tw)之「都市發展熱門點閱─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公開展覽說明會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