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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再公開展覽)」案自112年12月27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2-12-21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21535998A號

附件:主要計畫書及圖各1份

 

主旨:「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再公開展覽)」案自112年12月27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2年12月27日起30天。

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麻豆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3年1月24日上午10時整,假本市麻豆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行(地址:臺南市麻豆區忠孝路250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六、再公開展覽範圍:報部編號6、8、13(部人17)、15-1(部人3)、15-2、15-3、17、18、20(部人6、部人12)、24、25、27、28、29、30、31、部人5、部人8、部人11、部人16及新增案件再14等21案。

七、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都市發展熱門點閱─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公開展覽說明會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


標籤:#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