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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興辦新田里活動中心暨山順宮整體開發)案」暨「擬定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興辦新田里活動中心暨山順宮整體開發)細部計畫」案自112年9月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2-09-08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7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21117621A號

附件:

 

主旨:「變更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興辦新田里活動中心暨山順宮整體開發)案」暨「擬定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興辦新田里活動中心暨山順宮整體開發)細部計畫」案自112年9月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2年9月8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仁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公開展覽計畫書圖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2年9月20日上午10時整,假臺南市仁德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3段5號)。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六、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都市發展熱門點閱─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公開展覽說明會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