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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第二階段)(臺南市轄部分)」及「擬定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臺南市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公開展覽自111年9月19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1-09-19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10334488A號

附件:主要計畫書暨圖、細部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第二階段)(臺南市轄部分)」及「擬定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臺南市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公開展覽自111年9月19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1年9月19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本市楠西區公所及東山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

(一)「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第二階段)(臺南市轄部分)」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二)「擬定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臺南市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公開展覽計畫書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1年10月6日下午3時0分,假本市楠西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楠西區中正路230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六、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如欲參加說明會者,請自行攜帶口罩並全程配戴,及其他應配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布之最新防疫措施。

七、因應最新疫情發展,有關說明會如配合中央疫情防疫政策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後續另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

八、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首頁(https://udweb.tainan.gov.tw/)之「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


標籤:#曾文水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