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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再公開展覽)」暨「變更臺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再公開展覽)」自109年8月5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9-08-05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90826445A號
附件: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
主旨:「變更臺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再公開展覽)」暨「變更臺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再公開展覽)」自109年8月5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9年8月5日起30天。
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本市安平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
(一)民國109年8月19日下午3時整,假本市安平區億載里活動中心(地址:臺南市安平區光州一街29號)舉行。
(二)民國109年8月25日下午7時整,假本市漁光里活動中心(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漁光路89巷39之2號)舉行。
五、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六、為因應防疫新生活運動,說明會現場採取以下防疫措施,敬請參加者配合:
(一)為因應實名登記制,說明會當天請攜帶身份證以供現場查驗。
(二)考量場地因素,請自行攜帶口罩並全程配戴,若有發燒(耳溫38度以上、口溫37.5度以上、額溫37度以上或腋溫37度以上)或呼吸道症狀者,請避免參加說明會,如有相關疑問,歡迎致電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及審議科詢問。
七、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