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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自109年2月12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9-02-12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90103733A號
附件:主要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自109年2月12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9年2月12日起30天。
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關廟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9年2月27日(四)上午10時整,假本市關廟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關廟區中正路998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再公開展覽範圍:再公展編號3、8、9、13、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等22案。
六、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再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