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81273748A號
主旨:「擬定新市都市計畫(附帶條件農業區)細部計畫案」自108年12月12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8年12月12日起30天。
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新市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9年1月3日下午3時整,假本市新市區公所舉行(地址:臺南市新市區中興街12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