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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安平區細部計畫(港埠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配合安平商港建設計畫)案」自108年2月15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8-02-14 上午 12:00:00

主旨:「變更臺南市安平區細部計畫(港埠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配合安平商港建設計畫)案」自108年2月15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8年2月15日起至3月17日止共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安平區公所。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乙份。
四、本案公開說明會訂於108年3月5日(星期二)下午3時30分,假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一樓東哲廳(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舉行,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作為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本案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