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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新營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案」自108年2月11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8-02-11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130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80087311A

附件: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變更新營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案」自108211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8211日起30天。

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新營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8222日上午10時整,假本府民治市政中心南瀛堂舉行(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再公開展覽範圍:再公展編號69101115161718192122262728293031323319案。

六、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再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市長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