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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自民國107年6月19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7-06-19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70456442A號
附件:

主旨:「變更臺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自民國107年6月19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6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7年6月19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公告欄。
  (二)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
  (三)本市北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變更臺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計畫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各1份。
四、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及地點:
  (一)民國107年7月4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假本市北區區公所四樓大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二)民國107年7月5日(星期四)下午7時0分,假本市北區和順里活動中心舉行(地址:臺南市北區公園南路406號)。
五、本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圖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tainan/)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d.tainan.gov.tw/UPBUD_sys/Index)公告事項中查詢。
六、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略附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代理市長 李孟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