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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中西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依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7次會議決議再公開展覽),自民國107年2月8日起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7-02-07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7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70103920A號
附件:

主旨:「變更臺南市中西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依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7次會議決議再公開展覽),自民國107年2月8日起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6條及第28條。
二、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7次會議審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7年2月8日起30天。
二、再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公告欄。
(二)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
(三)本市中西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計畫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各1份。
四、都市計畫再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及地點:民國107年3月1日(星期四)上午10時,假本市中西區公所6樓禮堂舉行(地址:本市中西區開山路1號)舉行。
五、本案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tainan/)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d.tainan.gov.tw/UPBUD_sys/)公告事項中查詢。
六、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略附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本次再公開展覽案件以外地區,非屬本次徵詢意見範圍,如有相關陳情意見,將視本案審議狀況納為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或納入下次通盤檢討再行辦理。

代理市長 李孟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