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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暨「變更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土地使用分區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自107年1月1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5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7-01-17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70051566A號
附件:計畫書、圖各一份

主旨:「變更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暨「變更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土地使用分區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自107年1月1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5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7年1月18日起35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本市新市區公所、安定區公所及善化區公所公告欄、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三、公告圖說:
(一)「變更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二)「變更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土地使用分區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計畫書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7年2月9日上午10時整,假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2樓201會議室舉行(地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