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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管制要點)」自105年2月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5-02-01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月28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41306101B號
附件: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管制要點)」自105年2月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5年2月1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本市關廟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
(一)「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二)「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公開展覽計畫書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5年2月18日上午9時整,假本市關廟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行(地址:台南市關廟區中正路998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市長 賴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