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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東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變更東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暨重製計畫圖公開展覽自104年12月4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4-12-04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41132233A號

附件:主要計畫書、圖、細部計畫書及重製計畫圖各1份

主旨:「變更東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變更東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暨重製計畫圖公開展覽自104年12月4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4年12月4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及重製計畫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東山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及重製計畫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4年12月21日上午10時整,假本市東山活動中心1樓舉行(地址:臺南市東山區225之4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市長 賴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