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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學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及「變更學甲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自104年9月30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4-09-30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09月30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40862849A號
附件:主要計畫書及圖、細部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學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及「變更學甲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自104年9月30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4年9月30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學甲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4年10月21日上午10時整,假本市學甲區公所3F會議室舉行(地址: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市長 賴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