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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都市計畫「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配合台江國家公園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自民國104年7月23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4-07-21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機關:臺南市政府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40561004A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 
附件:比例尺六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乙份

主旨:本市都市計畫「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配合台江國家公園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自民國104年7月23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民國104年7月23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公告欄。
(二)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
(三)本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六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乙份。
四、都市計畫公開說明會時間及地點:訂於民國104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3時0分,假安南區公所4樓禮堂(地址: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2段308號)舉辦公開展覽說明會。
五、本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圖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tainan/)市政公告與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bud.tainan.gov.tw/doc/main.aspx)公告事項中查詢下載。
六、公開展覽期間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計畫案有任何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本案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