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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配合鹽水污水處理廠用地變更)案」自96年4月26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週知。

  • 上版日期:96-04-26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計字第09616518940號
主旨:「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配合鹽水污水處理廠用地變更)案」自96年4月26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7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96年4月26日起至96年5月25日止30天。
公開展覽地點:本案計畫書圖說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課公告欄,抄本請本市安南區公所代為張貼,計畫書及示意圖請海南里辦公處代為張貼。
公告圖說:比例尺1/4000計畫圖及說明書各乙份。
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民國96年5月10日下午3時,假本市安南區海南社區活動中心(台南市安南區府安路6段85號)舉行,歡迎踴躍參加。
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作為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本案之參考。
檔案下載:計畫書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