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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台南市南區(喜樹、灣裡地區)細部計畫(國宅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自95年12月12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天

  • 上版日期:95-12-11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計字第09516563770號
主旨:「變更台南市南區(喜樹、灣裡地區)細部計畫(國宅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自95年12月12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天,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暨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95年12月12日起至96年1月10日止。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課公告欄,抄本請本市南區區公所張貼,計畫示意圖說請佛潭里、松安里、永寧里、喜南里、同安里、興農里、省躬里、喜東里及喜北里里辦公室代為張貼。
三、公告內容:比例尺1/1000現行計畫範圍圖及說明書各乙份。
四、公告徵詢意見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限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以供做通盤檢討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