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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95年度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優先順位結果」

  • 上版日期:95-11-06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計字第09516556300號
主旨:公告「臺南市95年度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優先順位結果」。
依據: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第十一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95年11月7日起至95年11月14日止7日。(註:始日不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課)公告欄、臺南市中西區公所、臺南市北區區公所、臺南市安平區公所、臺南市安南區公所、臺南市東區區公所、臺南市南區區公所公告欄請代為張貼。
三、公告內容:臺南市95年度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優先順位表。
四、本公告未盡事項,依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