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計字第09516543390號 主旨:公告「擬廢止安南區怡北段1293、1297、1298、1299地號內現有巷道(如公告圖)案」 依據: 公告事項: 一、本案公告擬廢止巷道圖說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課公告欄,抄本張貼於安南區公所、安南區頂安里辦公處、擬廢止巷道處。 二、本案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95年8月21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