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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楠西都市計畫(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07年9月26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日,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7-09-26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919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70991793A

附件:計畫圖(比例尺1/3000)1

 

 

主旨:「變更楠西都市計畫(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07926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日,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46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比例尺三千分之一公告徵求意見範圍圖。

二、公告時間:民國107926日起30日。

三、公告地點:本案計畫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楠西區公所。

四、都市計畫座談會舉辦時間與地點:107105日,假楠西區公所3樓會議室(臺南市楠西區中正路230),歡迎踴躍參加。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

 

代理市長 李孟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