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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第二階段)(臺南市轄部分)」自110年9月24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日,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09-24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0877733A號

附件:公告徵求意見書1份。

 

主旨:「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第二階段)(臺南市轄部分)」自110年9月24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日,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三、110年4月27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89次會議(審議第9案)決議。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民國110年9月24日起30日。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楠西區公所、東山區公所。

三、公告內容:「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第二階段)(臺南市轄部分)」公告徵求意見書。

四、都市計畫座談會舉辦時間為110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假本市楠西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行(臺南市楠西區中正路230號)。

五、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座談會現場採取以下防疫措施,敬請參加者配合:

(一)為因應實名登記制,說明會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以供現場查驗。

(二)考量場地因素,請自行攜帶口罩並全程配戴,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以及有發燒(耳溫38度以上、口溫37.5度以上、額溫37度以上或腋溫37度以上)、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不得參加相關活動。

六、另為加強防疫作業,座談會簡報內容已轉成視訊影片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請優先利用,或電洽該局都市規劃科(承辦人:薛先生,電話:(06)2991111轉6263)瞭解案情。

七、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公告徵求意見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八、因應最新疫情發展,有關說明會如配合中央疫情防疫政策需要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後續另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

 

市長  黃偉哲


標籤:#曾文水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