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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大內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及「變更大內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自110年9月17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日,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09-17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0946432A號

附件:

 

主旨:「變更大內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及「變更大內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自110年9月17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日,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公告事項:

一、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

二、公告時間:民國110年9月17日起30天。

三、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大內區公所公告欄。

四、公告內容:「變更大內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公告徵求意見範圍圖及說明書、「變更大內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公告徵求意見說明書。

五、都市計畫座談會舉辦時間與地點:訂於民國110年10月12日上午10時整,假本市大內區圖書館3樓會場舉行(地址:臺南市大內區大內里1-45號),歡迎踴躍參加。

六、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建議優先利用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下載相關座談會資訊,或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06-6322231轉6260)瞭解案情。如欲參加座談會者,請先電話(06-6322231轉6260)或傳真(06-6325430)報名,並配合現場防疫措施如下:

(一)為因應實名登記制,座談會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以供現場查驗。

(二)請自行攜帶口罩並全程配戴,若有發燒(耳溫38度以上、口溫37.5度以上、額溫37度以上或腋溫37度以上)或呼吸道症狀者,請避免參加座談會。

(三)其他配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布之最新防疫措施。

(四)因應最新疫情發展,有關座談會如配合中央疫情防疫政策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後續另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

七、座談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八、公告徵求意見期間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

 

 

市長 黃偉哲


標籤:#大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