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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自民國109年1月10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9-01-10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90083558A號
附件:

主旨:「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自民國109年1月10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民國109年1月10日起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楠西區公所、東山區公所。
三、公告內容:比例尺二萬分之一「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公告徵求意見範圍示意圖、以及公告徵求意見書。
四、都市計畫座談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109年2月3日下午2時30分,假本市楠西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行(臺南市楠西區中正路230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

市長 黃偉哲